周凉初. Jade

热闹只是一时的消耗品 而撑起你人生的是整个孤独

七年之痒

Melissa:

*钢铁侠x你ooc


*第一人称 食用愉快


 


  
 
 
 
 
 


 


 


人的身体里,七年完成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。


 


我的每一个细胞都曾爱着你,


 


但当它们都死了,我还是我,你还是你吗?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第一个七年,


耳畔全是巴黎人的情歌。


 


我曾追逐他的身影,站在他的背后,看着他伟岸的背影,白色的西装一尘不染,我的眼里满是柔情蜜意。


 


他是美国的骄子,是名利场上叱咤风云的黑马。


他是托尼史塔克。


 


花花公子的爱情向来不可期待,像他隔几天就更新换代的女朋友。


他对痴情的我说:"你可以喜欢我,但爱情,哈,算了吧。"


 


我不服输,追着他从中国跑到美国,缠着他的手臂,跟在他的身后,穿梭在光鲜亮丽的媒体前。


托尼苦笑着摇摇头,心莫名其妙被打开了一个口,轻轻朝我伸出欢迎的手,我就屁颠屁颠地跑进去。


 


"你想要个婚礼吗?"他问。


我不可置信,转头,对上那双棕眸。


 


那双眼睛不知何时开始变了,从面对封面女郎的戏谑不羁,变成了面对爱人的忐忑不安。


 


"托尼,婚礼不是跑车别墅,不是你想买就随便买的。"我说。


他皱了皱鼻子——他紧张时最爱做的动作。


 


"那你的心呢?"


"我的心?"我笑,"早就送你了,你自己不要罢了。"


 


眼前突然一晃,手已经被他紧紧攥在手里。


他的另一只手里,是一双对戒。


 


"喜欢巴黎吗?"他环上我的腰,在耳旁说悄悄话。


"喜欢。"


"那婚礼就定在巴黎。"


我被他别扭又半带强迫意思的命令逗笑了,他的耳朵却染红了一片,不知道是泼了红酒,还是偷了彩霞。


 


塞纳河畔的夜晚,巴黎人用世界上最浪漫的语言,即兴唱歌。


他的薄唇附上来,舌头灵巧地探入,轻揽着我的腰,只为更深地索取。


 


交换的唾液随着口腔吞入腹中,跟着细胞开始了第一个七年的循环。


 


指环套住了手指,牵起了红线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第二个七年,


脸上只留猩红的掌印。


 


他早就不在家里定居,偶尔回来,不到六点,身旁褶皱的床铺就已经空出了位置,不见人影。


 


我开始习惯,不再向刚开始那样大吵大闹,动不动就掉眼泪。


他也开始不管不问,除了每个月打进卡里的高额数目,夫妻之间的交流,就只有每个月一通的电话。


 


床头还摆着两人的合照,雪白的婚纱,墨色的西装——天鹅绒很适合他。


时而望着不小心多准备一套的餐具,一愣,苦笑着摇摇头,把东西倒进垃圾桶。


 


七年之痒,正常。


我仍然是名义上的史塔克夫人,不算惨。


 


结果,最后的名义也要拱手让人。


 


他带着女郎回到家里,若无旁人地开干,扣着她的头深吻,四肢绞缠,香汗淋漓。


一开门,女郎娇羞地惊呼,托尼紧皱眉头,匆忙把裤子穿上。


 


"你回来了。"


"......你想怎么样?"


 


"今晚要留你的饭菜吗,我最近学了新菜式,很好......"


"离婚吧。"他说。


 


我愣在原地,刚刚挤出来的笑容瞬间凝固,咬着下唇不做声。


他却如临大敌地盯着我,眼神如同冰块。


 


"其实我可以搬出去住..."


"听不懂吗?离婚吧。"


 


我冲上去抱住他的手臂,哀求他留下,眼泪决堤而出,沾湿了他的背心。


他用力想甩开我,嘴里低声咒骂着,却暗暗吃惊于我的力道,掐得他手臂满是血痕。


 


啪——


清脆至极,五指印在惨白的脸上,一片血红。


 


"滚。"他说。


棕眸哪里是熟悉的柔情,全是厌恶和怒火。


 


手掌切断了情丝,打散了思念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第三个七年,


眼中只有一人的背影。


 


我离开纽约,不敢回国,用最后的积蓄,在莱茵河旁买了一间小公寓。


他和我说过,德语是他觉得最难听的语言,来了这里,才发现,德语比英语听起来亲切多了——起码我至今学不会如何用德语说"滚"。


 


朝九晚五,我也开始重拾曾经的时光,像普通人一样上班下班,三点一线。


早上,去咖啡店里和店主夫妇闲聊,听他们买了一辆新车的喜悦,听他们孩子考了第一的骄傲。


晚上,去水果店听老奶奶讲故事,听她年轻时和爱人结婚的羞赧,听她老伴给她送了一束花的浪漫。


 


一切都很好,成双成对,除了我。


 


久违的男人找到了我,穿着当年的白色西装,只是多了些褶皱,或许因为少了个人给他熨衣服。


一如当年的意气风发,时间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变化,还是喜欢皱鼻子。


 


他迎着夕阳,循着脚步,在莱茵河畔找到我的背影。


 


"好久不见啊,托尼。"我对他笑。


他失神片刻,低下头,"好久不见。"


 


"我找你很久了。"他说。


"嗯,让我猜猜,你的意思是你找遍了世界,偏偏没有来过德国。"


"你知道我讨厌德语。"


"就像你不知道我喜欢。"我说。


他望着我,说不出话。


 


"跟我回去吧。"他牵起我的手,转着我无名指上的戒指,他的却已早早不见。


 


啪——


他捂着脸,瞪大眼睛,不可置信。


 


"疼吗?"我问。


"疼。"他说。


"我也疼,"我苦笑着指了指心口,"both."


 


眼泪在眼眶打转,我扭过头去,狠不下心去看他。


两个别扭的灵魂离不开对方,七年里没有一刻不在念想,此刻坐在一张长椅上,却一句话都不诉。


 


他是霍根施拉格,我是莱斯特小姐。*


或许他的爱,是性,是婚姻,是凌晨六点的吻,是一堆孩子。


 


而我的爱,是想触碰又收回手。


 


"对不起。"他说。


刺猬收回了刺,露出了肚皮。


 


一句话,把我的泪腺开了闸,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,一颗一颗,打在他的心脏上。


 


轻轻一揽,他敞开怀抱,像当初打开心房一样,把我揽进怀里。


他眉头紧皱,棕眸红得吓人,沙哑的声音念念有词。


念来念去,只有一句——对不起。


 


"第一个七年,我给了你一个婚礼;"


"第二个七年,我给了你一纸别离;"


他说,吻在我的额头。
  
  


"第三个七年,请你给我一个背影,我不用你邀请,我自己去追。"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人的身体里,七年完成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。


 


我的每一个细胞都曾爱着你,


 


它们或许死了,但我还爱你。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*BGM:《Million Years Ago》Adele


*不知所云 爽文一篇 勉强过目吧


*贾斯汀霍根施拉格与雪莉莱斯特 来自塞林格在1914年5月投稿到《绅士》杂志的短篇小说《破碎故事之心》


*原话:"爱你是我唯一重要的事,莱斯特小姐。有人认为爱是性,是婚姻,是凌晨六点的吻,是一堆孩子。也许真是这样的,莱斯特小姐。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?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。"


*btw 最后贾斯汀没有和雪莉在一起 他们在第三大道下了车 各奔东西 继续他们没有爱的 世俗的生活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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